镇雄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28名。
二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3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4.年龄18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(1985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7日出生);
5.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
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;
7.热爱司法行政事业,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。
(二)同等条件下,下列人员优先聘用
1.退役军人;
2.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;
3.烈士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、子女;
4.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;
5.法学类专业毕业生;
6.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上班时间;
2.报名地点:镇雄县司法局政工科(镇雄县城赤水源广场政府综合楼5楼);
3.报名方式: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、最高学历毕业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优先聘用情形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彩色免冠1寸近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。
(二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聘用资格。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身份、年龄、学历等进行初审,符合应聘条件者予以报名并现场填写报名表,对不符合报名条件、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,不予报名。
(三)考试
考试由镇雄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,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笔试、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,各按50%计入综合成绩。
1.笔试
(1)笔试时间:另行通知(暂定2025年4月26日);
(2)笔试地点:另行通知;
(3)笔试范围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《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》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知识;
(4)笔试加分: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的笔试成绩加8分,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。
2.面试
(1)面试人员:按招聘人数的1:2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若开考比例达不到1:2的,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;
(2)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;
(3)面试地点:另行通知。
五、薪酬待遇及其他事项
(一)薪酬待遇:到卡月工资3000元,统一缴纳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。
(二)工作地点:各乡(镇)司法所。
(三)工作内容:辅助司法所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履行指导人民调解、参与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、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、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、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、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、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、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、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、完成法律法规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。
咨询电话:0870-313253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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